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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陪酒女危害较小”言论引发争议

来源:西安刑事律师   网址:http://ybxs.viplaw.cn/   时间:2014-12-04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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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易延友通过微博表达了自己对于李某某辩护律师的看法,一句“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将其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随后,易延友更新微博修正自己的说法:“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对于网友铺天盖地般的批评和质疑,易延友没有直接予以回应。

微博截图

  就李案表达看法引争议

  易延友是在一条讨论李双江之子李某某辩护律师声明的微博中,提到上述说法的。

  7月10日,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的新辩护律师陈枢和王冉在微博上发了一篇声明,对一些媒体公开披露未成年嫌疑人的姓名、图片等做法表达不满,并称“本案是未成年人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提出“媒体等不仅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这个声明引起很多网友的不满。“替李某某的辩护律师说几句。”昨日下午,易延友在微博中谈了自己的三点看法,包括无罪辩护是律师的权利、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等。

  争议在涉及“陪酒”问题的第三点。易延友认为,“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认证信息及公开资料显示,易延友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

  回应:我要考虑考虑

  此话一出,迅速引爆网络舆论。截至昨日23时10分,该微博被转发超过3.7万人次,评论也接近2.8万人次。

  其中,质疑声占了绝大多数,主要观点就是认为易的上述看法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内的一些业内学者和律师,也认为确实不妥。

  微博记录显示,就在昨天之前,易延友还曾多次发微博支持曾成杰之女为父伸冤,认为“该道歉的是长沙中院以及核准你父亲死刑的、大家曾报以期望的那个最高法院!”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仅隔了一天,这位刑法学者就成了网络舆论的众矢之的。面对质疑,易延友曾二度更新微博修正自己的说法:“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此言旋即又引来网友新一波的质疑甚至谩骂,易延友昨晚拒绝了南都记者的电话采访,称自己要“考虑考虑”。

  此外,针对有网络传言称,李某某两位新聘请的律师也将全部请辞,当事人之一的代理律师王冉昨日对媒体称,“是谣言,没有这回事。”至于是否将继续坚持做无罪辩护,其表示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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