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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演双簧贪污40万元奖金获刑

来源:西安刑事律师   网址:http://ybxs.viplaw.cn/   时间:2015-02-05 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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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公安民警的弟弟伍一平,和身为工商局科长的兄长伍一帆,因合演双簧贪污“线人奖励费”40万元,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二审过堂。

  兄弟俩贪污40万元奖金

  伍氏兄弟的犯罪行为发生在1999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该年3月,时任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治安科侦查员的伍一平,接“线人”廖某的举报,得知天河区某“纵横”公司涉嫌走私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大批量服装。原来,廖某从该公司职员“阿芳”处获悉了上述线索,廖某便报告给了伍一平。

  伍一平得知该重要线索后,直接告诉了时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经济检查科科长的哥哥伍一帆。伍一帆将此线索告知副科长,并向分局领导作了汇报。不久,天河工商局执法人员查处了“纵横”公司,将该公司价值400多万元的走私服装等财物予以罚没。

  依照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凡有线人举报,查处重大经济犯罪的,可对线人进行现金重奖,奖金将在罚没财物总额的10%以内予以颁发,但是,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领取奖金。

  可是,伍氏兄弟俩却打起了这40万元举报奖金的主意。

  1999年6月,伍一平找来熟人黄某,指使他撰写了一封举报走私服装犯罪的举报信,由他交给了伍一帆,利用职务便利,伍一帆即认定黄某为举报线人。

  1999年7月30日,黄某从天河工商局领取了“线人奖励费”40万元,并悉数交给了伍一平,伍一平将其中的33万元据为己有,并将剩余的7万元拿给了哥哥伍一帆。

一审兄弟双双获刑

  2000年2月5日,得知内情的廖某向广州公安局报案,称“有人领走了线人奖励费40万元”,广州市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

  不久,伍氏兄弟俩被逮捕。随后,兄弟俩交待了占有线人奖励费的详尽经过,2000年6月15日,伍氏兄弟将全部赃款予以退回,两人被取保候审。

  2000年6月14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遂以伍一平涉嫌贪污罪、伍一帆涉嫌滥用职权罪,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天河法院认定伍一平、伍一帆均有自首情节,且能积极退赃,依法可减轻处罚。该院一审判决兄弟俩均构成贪污罪,其中,伍一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伍一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2万元。

量刑畸轻检察院抗诉

  一审判决后,天河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抗诉。天河检察院抗诉认为,伍一平、伍一帆是在采取强制措施被捕后,才交待如何占有天河工商局40万元举报奖的犯罪事实,且在一审庭审时,兄弟俩认罪态度不好,当庭多次翻供,依法不应认定兄弟俩有自首情节,且一审量刑畸轻,请求广州中院依法改判。

  昨日二审庭审时,身着便装的伍一帆称,“案子前前后后弄了9年,我已身心疲惫不堪压力”。面对合议庭的询问,伍一帆表示他只知道举报人是伍一平,当时也没有对黄某是否为真正线人的身份产生过怀疑,而且,他根本就没有拿过那7万块钱。伍一帆说,这些年来,公诉机关一会儿定他为贪污罪,一会儿定他为滥用职权罪,前前后后改来改去定了五六个罪名,他都近乎崩溃了,现在,“我只希望法院尽快作出二审判决,不管什么样的判决结果我都可以接受,太累了,我只希望过平静一点的生活”。

  而正羁押在看守所的伍一平则戴着手铐,他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伍一平称,40万元的奖金他全部拿了,伍一帆确实未拿分文。伍一平称,实际上,知悉犯罪线索的的确是他自己,因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不能领取相关奖金,之前他才供述是廖某向他举报相关的走私犯罪线索。

  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广州中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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