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王雅杰
律师个人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王雅杰
西安刑事律师
Xi'an Criminal Lawyer
手机:15691750777
首页
律师简介
取保候审
司法鉴定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故意伤害
无罪辩护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西安刑事律师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诉讼权利问题的电话答复
西安刑事律师
取保候审
司法鉴定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故意伤害
无罪辩护
联系我们
姓名:
王雅杰
手机:
15691750777
邮箱:
191825291@qq.com
证号:
16101200910143611
律所:
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荣豪大厦13层(未央区政府十字向北200米路西)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诉讼权利问题的电话答复
来源:
西安刑事律师
网址:
http://ybxs.viplaw.cn/
时间:2015-01-01 11:01:25
分享到:
0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诉讼权利问题的电话答复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刑一庭电话请示的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两个问题,经我们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即使附带民诉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也不能提出上诉,律师是接受委托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因而对刑事部分也不享有上诉权。 二、律师接受委托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能否查阅案卷的问题,可以根据律师暂行条例 第七条的规定及参照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
← 上一篇:司法部门追缴赖昌星国外资产 否认被加拿大罚没
→ 下一篇:如何判定是没收全部财产还是部分
王雅杰
法律咨询热线:
15691750777
微信扫一扫!